COVID-19相關措施
以下是政府部門針對COVID-19相關因應措施,點擊標題以取得詳細資訊。
研習中文簽證相關資訊
依據中華民國教育部規定,學生申請學生簽證需每週修讀至少15小時以上課程。
停留簽證Visitor Visa:
申請入台簽證
簽證延期
一般可延期的停留簽證為 60 天,依據學生抵台日期,可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屏東服務站辦理簽證延長手續(可延長2次60天,延長期限為180天)。
辦理停留簽證延期請至內政部移民署屏東服務處
請攜帶個人護照、本校在學證明及上課出缺席紀錄至內政部移民署屏東服務處辦理
(地址:屏東市中山路60號1樓;電話:08-7661885;傳真:08-7662778 ; 櫃台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8:00-17:00 中午不休息)
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:
正式學生在本中心連續讀滿4個月後,上課情形良好(缺課時數不超過總時數四分之一),至外交部高雄辦事處申請換發「居留簽證」,再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屏東服務站請領「外僑居留證」在台居留。辦理居留證所需費用: 一般件新台幣3,000元;急件新台幣4,600元。辦理外僑居留證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南部辦事處。(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36號2樓;電話: 07-211-0605;櫃台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8:30-17:00 中午不休息)
辦理外僑居留證請攜帶:
1.個人護照 正本
2.六個月內兩吋大頭照片2張(4.5*3.5公分)
3.預繳下學期學費之收據 正本及影本
4.學期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
5.本校在學證明 正本及影本
6.上課出缺席紀錄 正本及影本
7.讀書計畫 正本及影本
8.三個月內健康檢查表 正本及影本
9.三個月內財力證明(教育部華語獎學金受獎生請攜帶獎學金受獎證明)正本及影本
10.居留簽證線上申請單
11.費用(一般件新台幣3,000元;急件新台幣4,600元)
12.其他特別要求之文件
●延長停留簽證或辦理居留簽證前一星期,請至華語文中心申請「在學證明」及「上課出席記錄」。
●駐外單位有時候會要求申請人提供一位保證人,根據台灣政府規定,本中心人員不能擔任保證人。
●申請人應確實了解有關簽證規定以後才離開自己的國家。如有簽證問題,請與鄰近的中華民國大使館、領事館或代表處直接聯絡。
相關連結: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,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
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